回归资管本源 银行理财子公司启航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9-06-10 09:18:00

摘要
目前,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均已获得监管批准筹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已开业。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正式成为一类全新的商业银行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9年,其他类型银行的子公司试点也将逐渐开启,银行资管转型将加速推

  目前,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均已获得监管批准筹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已开业。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正式成为一类全新的商业银行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9年,其他类型银行的子公司试点也将逐渐开启,银行资管转型将加速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指出,理财子公司将有助于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的形式支持实体经济。理财子公司的设立为未来银行理财市场打开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也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

  □记者 和平 冯娜娜

  首批落地 构建全价值链资管业务体系

  6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标志着国内首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开业运营。6月6日,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开业并发布六款新规产品,并与多家金融同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工商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在致辞中表示,工商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业内首家获准开业,并率先取得衍生品交易和外汇业务资格,获得了资管业务转型发展的市场先机。工商银行整体谋划和推动了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构建了全价值链资管业务体系。目前,大资管已成为工商银行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业务板块。

  据了解,近年来,工商银行依托集团资产管理、托管、养老金等业务优势,构建了全市场配置资金、全业务链创造价值的大资管业务体系。作为工商银行大资管业务的核心平台,工银理财注册资本16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注册资本最大的银行系理财子公司。截至目前,工商银行理财总规模近3万亿元。

  建设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刘桂平指出,为加强顶层设计,建行已经设立了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将原“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更名为“资产管理部”,对其进行重新定位,统筹全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未来,建行资管板块将通过“三个协同”,把资产管理业务做大做优做强:一是母子协同,不断提升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二是全行资管板块内部协同,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对外实施体系型协同发展;三是资管行业生态协同,依托金融科技、搭建共享平台,构建“资管生态圈”。

  优势互补 多款产品登场

  工银理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三大系列共六款理财产品主要有三大特色:一是投资门槛低。固定收益类和混合类产品的起投点可以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二是体现长期投资理念。投资期限较传统产品有所拉长,力求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的回报。三是股权投资聚焦科创企业。本次发布的权益类产品以科创企业股权为投资标的,为投资者开辟了分享企业成长红利的新途径。

  建信理财将发行“乾元”建信理财粤港澳大湾区指数灵活配置、“乾元-睿鑫”科技创新、“乾元-安鑫”固定收益、“乾元-嘉鑫”固收增强等四类多款覆盖权益、固定收益市场的系列理财产品。建设银行在深圳成立全国首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不仅对深圳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发展能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将对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更紧密结合,更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资金融通、投资理财、资产管理等需求发挥积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建设银行已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

  专家指出,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应清晰定位,坚持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并重。在产品布局上,应发展多层次产品体系,明确各类型产品投资目标和定位。

  公平竞争 银行理财平等进入市场

  理财子公司实现了“资管新规”提出的“公平竞争”原则,在产品准入、销售分销和投资管理等部分与公募基金和资金信托计划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加上银行固有的渠道优势和信誉优势,理财子公司必然会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重要的参与者。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家指出,这条规定影响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由于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能像信托产品那样与客户建立财产信托关系,而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是一种基于财产的关系,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产品同时也具备法律主体的地位,而委托关系则不然,两者在法律关系上有着泾渭分明的不同。

  此外,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对银行理财开展非标债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限制颇大。在传统的非标债权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时,通常都需要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代资管产品签署相关协议,但在投资范围受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显然难以签署这类协议。资产或收/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直接股权投资等业务,由于涉及对企业的投资,商业银行也不能直接参与。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甚至银行本体在投资非标时不得不使用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的产品作为通道,以绕开《商业银行法》的相关限制。

  多方协调 期待改革红利

  董希淼分析指出,不管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与母行分支机构在销售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将需要更多协调。此外,从执行层面看,对中小银行而言,人才引进、系统搭建等方面都还需要进行更加充分的准备。对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商行来说,无论是业务规模和人才储备等方面都不支持成立理财子公司,这些小型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将面临较大变数。总之,制度障碍突破之后,真正要释放改革红利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从长远看,理财子公司不应局限于单一的产品部门或者客户部门,而应更推出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如产品方面,理财子公司既可根据自身投研能力设计相应的资产管理产品,也可引入第三方发行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样的资产管理产品和投资服务;客户方面,既可以为保险公司、中小金融机构等机构客户提供服务,也可以围绕行内高净值私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财富管理服务等。同时,理财子公司也要加大和母行业务部门、分行、其他子公司的合作,提供从资产管理到融资、融智等综合金融服务,理顺并深化产品和客户的联动、不同子公司之间联动、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联动。此外,理财子公司还应加强与其他资管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合作,在竞合中提升跨界服务能力,成为践行“开放银行”理念的综合金融平台。

  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它和商业银行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与母行部门、分行和其他子公司之间如何融合、协同、竞争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影响深远 重塑大资管行业竞争格局

  理财子公司的新政策对于整个资管市场有很深远的影响,将会重塑大资管行业竞争格局。

  业界人士指出,大资管层面的全套监管办法基本已经完成,在《资管新规》的大框架下,围绕银行理财、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资管、信托等多个细分领域的监管文件基本发布完毕,统一标准、公平准入、消除套利是大资管新规体系的核心。其次,理财子公司的颁布极大扩展了银行的资管业务边界,对公募基金和信托的冲击最大。依赖于通道业务的资管机构将会受到大幅冲击,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银保合作将会弱化。理财子公司还会大力培养主动管理能力,维持固收产品的优势,发力权益类产品的布局。最后,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各大资管机构之间的关系会是竞争、合作并存的关系。银行的传统优势产品还是风险偏好较低的货币、债券类固收产品,短期内不会主打权益类产品。因此,理财子公司会与有经验、有投研能力的其他资管公司合作,参与权益类市场,例如发行FOF、MOM产品。

  董希淼表示,从全球看,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是国际金融业的普遍做法。对我国而言,设立理财子公司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有助于银行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二是有助于提升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三是有助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但是董希淼表示,并不是所有商业银行都有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资本规模较小、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对于一些理财业务规模较小的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并不经济。成立理财子公司需具备一定资本实力。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成立理财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0亿元。这直接消耗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带来影响,同时削弱商业银行其他业务拓展能力。在理财子公司投入资本10亿元,意味着银行将可能在其他业务上收缩规模。

  此外,成立理财子公司需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如果银行理财规模小于1000亿元,那意味着成立理财子公司之后其业务不够饱和,设立理财子公司反而影响银行资本使用效率。此外,“管理办法”虽然放松理财子公司非标资产投资,但如果理财产品总净值规模低于银行总资产规模11.4%,成立子公司并不能帮助银行扩大理财投资非标资产能力。部分中小商业银行还存在资产获取和投研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在发行和销售方面,中小银行设计理财产品以及扩展销售网络方面也没有优势,面对竞争将更加激烈的银行理财市场,单枪匹马将难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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