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科普】家族信托案例解析:李嘉诚
摘要 家族信托功能的实现过程较为复杂,法律语言晦涩难懂。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研究了多个知名家族信托的案例,从资产有序传承,资产隔离,防范婚姻风险等角度对这些案例的背景、结构、以及信托效果进行深入解析,来帮助投资者对家族信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本文来看李嘉诚设立家族信托的案例。(一)背景介绍出生于1928年的李
家族信托功能的实现过程较为复杂,法律语言晦涩难懂。我们可以通过深入研究了多个知名家族信托的案例,从资产有序传承,资产隔离,防范婚姻风险等角度对这些案例的背景、结构、以及信托效果进行深入解析,来帮助投资者对家族信托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本文来看李嘉诚设立家族信托的案例。
(一)背景介绍
出生于1928年的李嘉诚,曾多年蝉联全球华人首富。由于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多个行业,又在2015年将其旗下所有产业(包括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等多家上市公司)重组为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长和)和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地),并且设立了6个家族信托(4个全权信托和2个单位信托),来分别持有其家族资产。
(二)世纪大重组
2015年李嘉诚家族产业的重组被香港媒体称为世纪大重组。通过在开曼注册长和与长地两家公司,将李嘉诚家族旗下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等公司的地产业务与非地产业务分别注入长地与长和这两家公司,从而实现将地产业务与其他业务隔离,同时将长和与长地注册于开曼来实现多层司法保障。
具体来看,根据长江实业(00001.HK)与和记黄埔(00013.HK)2015年的一系列公告来看,整个重组可以分为四步:
1、将注册地为香港的长江实业重组为注册地在开曼的长和;
2、李嘉诚通过向长和支付赫斯基的股份(李嘉诚在加拿大的石油公司)获得长和新发行的股份;
3、长和全资收购和记黄埔,和记黄埔注销;
4、长和将旗下全部地产权益转让给长地,两者之间无股权关系,但两者的股东与股东持股比例完全一致。
(三)信托结构
在完成世纪大重组之后(世纪大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更高的资产安全度),李嘉诚的家族信托的结构也基本明确,李嘉诚家族通过家族信托持有了几乎全部长和与长地的股份(李嘉诚基金会、李泽钜的配偶及子女均分别有少量持股)。
受托人TDT1、TDT2、TUT1、TDT3、TDT4、TUT3所发行的所有股份均由Unity Holdco和Castle Holdco持有,而李嘉诚和李泽钜分别拥有Unity Holdco与Unity Castle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的股份。
李嘉诚家族信托与默多克和刘强东家族信托等不同的是,除了4个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外,还有2个单位信托(Unit Trust),并且该单位信托持有了李嘉诚家族对长和与长地持股的92%以上。
全权信托:指受托人有权利决定哪些受益人受益或受益人的分配比例,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拆分信托、解散信托的权利,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确保受托人根据受益人实际情况酌情分配信托财产。
单位信托:指在信托成立前,分配方案已经由委托人确定,在分配家族财产的过程中,受托人几乎没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分配方案一旦确定,家族信托受益人只能接受信托方案中已确定的分配方案,受托人亦没有权利更改。
(四)信托效果
除了实现了资产、债务和婚姻风险的隔离外,还实现了家族资产的有序传承,在家族资产的受益权和控制权上做出了有序安排。
李嘉诚家族的财富数额巨大,涉及多家上市公司,资产形式及股权关系相当复杂。如果将李嘉诚家族所持有的各家公司股权、房产、古董等资产在后代之间直接分割,其操作过程将会异常复杂,同时也很难兼顾公平,并且会导致公司股权分散,甚至丧失控制权。
在将所有资产装入家族信托之后,对其后代只需设定分配条件和分配金额(比例)即可,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分配亦可以做出灵活的安排(比如李嘉诚次子李泽楷对李嘉诚家族信托所持资产无控制权,但有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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